点赞!吴忠市15个青年文明号集体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8月17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近期,吴忠市15个青年文明号集体被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这是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工作开展以来的第一批被认定集体。

近年来,团市委组织全市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立足岗位实际,积极开展岗位建功、劳动竞赛、技术比武活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在现代化美丽新吴忠建设各条战线上勇立潮头,展现出敢闯敢干、引领风尚的精神风貌。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吴忠收费站、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盐池宾馆(有限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吴忠供电公司利通区供电公司营业班、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红寺堡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吴忠市利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大水坑税务所等15个青年文明号集体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记者  冯荣)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 友情链接